序号 |
部门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事指南 |
1 |
档案馆 |
档案利用服务 |
直系亲属、配偶利用 |
亲属关系证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
公安机关、街道、村(居)委会 |
办理地点: 永泰县档案馆 所需材料: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
委托利用 |
公证书 |
公证处 |
办理地点: 永泰县档案馆 所需材料: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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