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档案馆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08-26 10:07 浏览量:

序号

部门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子项

证明事项

法律法规依据

开具单位

办事指南

1

档案馆

档案利用服务

直系亲属、配偶利用

亲属关系证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街道、村(居)委会

办理地点:

永泰县档案馆

所需材料: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委托利用

公证书

公证处

办理地点:

永泰县档案馆

所需材料: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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