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8月5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以防为主,深入分析研判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真正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通知强调,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事故暴露出的风险隐患,举一反三,靶向施策,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海洋管理等方面切实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查找短板和隐患;加强违法违规建设用地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严防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地勘、测绘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扎实细致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以及危化品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知提出,部有关单位要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修复治理、基础测绘等财政出资项目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组织单位的监管责任,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要全面排查整治本单位安全隐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要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重点在办公地点、消防安全、危爆危化品使用、防汛等方面,加强有效安全防范;强化外业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发生野外、空中、井下、海上安全事故,并及时掌握和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事件;加强文博单位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和组织引导,完善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坚决遏制发生火灾、踩踏、水灾等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切实抓好海洋灾害的监测、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和风险提示;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海上应急救援;发生城市内涝等紧急情况,要发挥专业技术力量优势,积极参与防洪抢险;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发生事故险情时能与有关部门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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