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支持农村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樟商务(2022)297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联合组织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项目开展的专项审计及实地核实验收,我县共有5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验收通过,补助金额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373250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对上述5个项目补助对象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电话或书面向县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县商务局:0591-2483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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