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9-15 09:07 浏览量:

根据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67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11月20日(不含)之前购买的农机具需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受理,过期将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永泰县农业机械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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