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范围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基地。
二、补助对象
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
三、补助标准
每个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补助10万元,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
四、项目要求
1. 从事水稻生产。
2. 承包土地规模在200亩以上(须提供承包合同,且承包期限3年以上),基地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示范推广机插面积500亩以上。
3. 添置完善部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包括拖拉机、插秧机、植保机械、联合收割机、烘干机械等)。
以上项目须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请项目意向企业于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5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机械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1-24832161。
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初步方案。
永泰县农业机械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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