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永泰县财政局 时间:2023-01-06 09:22 浏览量:

2022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及责任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督办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持有财政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共40名。外聘3名律师但任局常年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为局重大事项决策和合同提供法律咨询,充分保障县财政各项工作、决策的合法性,未出现“聘而未用”情况。

(二)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权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清单公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厘清了我局主要职责,明确责任科室和追责情形,确保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行政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我局共有67项权责清单。按照上级安排,适时公开调整收费目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收费目录等。

二是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局重大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干部职工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制度“管”人。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妥善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处理政府采购投诉3件、处罚12件,没有行政复议事项。

四是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于拟出台的规范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开展合法性审核。2022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文件。

五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优化了财政资金管理。严格直达资金管理,更好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实效。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检查商务局等3家单位;组织非税收入检查,共检查永泰二中等7家单位组织困难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点题整治”等督查,共检查同安镇等6家单位;以及对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项目督查,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六是依法公开财政信息。依托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将财政动态、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向服务对象公布,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高规格、严要求,实现专栏、时限、格式、标准“四统一”,即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统一的格式,在永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持续发挥“惠民资金网”的监督作用,及时更新平台数据。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落实便民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便民为民措施,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机构代理记账资格认定,已入住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做到了“最多跑一次”。2022年依法对1家机构的代理记账资格作出行政许可。

二是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取消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减负政策,落实降低部分行业税率水平、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留抵退税等增值税改革措施,降低取消减免多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022年度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3.73亿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全年持续在“永泰财政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普法专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站(永泰县)适时推送财政普法信息,向社会大众普及民法典》《宪法》相关法律知识以及采购相关政策,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宣传财政支农政策,同时利用办公大楼对外宣传栏、LED屏等宣传财政法律知识,等等。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实施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财政述法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财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如:2022年举办了《民法典》和《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参加福州市2021-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网络专题培训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全部完成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组织全体干部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观看永泰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庭审视频,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我局虽然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少,但没有法律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是制约财政法治建设提升的重要瓶颈。

普法宣传有所松懈。财政部门作为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经费保障任务繁重,平时多忙于业务工作,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法治宣传方式不够多,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治建设的任务相适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紧盯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能,要既体现执法“力度”,又彰显执法“温度”。

   (三)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全面落实全省财政“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容易理解、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宣传工作实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以及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注重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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