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C市统计执法检查组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该公司上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18年12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报表中“期房销售面积”等统计指标,其中“期房销售面积”统计指标上报数为0平方米,经检查核实该指标应为40401平方米,误差率100%。构成了“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处理结果
C市统计局立案调查后向该公司送达了”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给予警告并罚款两万元的处罚。该公司对处罚告知书无异议。12月13日,C市统计局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并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三、案件启示
统计上的违法行为绝大多数是因为对统计工作不重视造成的,统计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把统计工作作为“偏份”对待,应付了事,没有用心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没有下功夫完成统计统计任务,必然会导致统计上违法。从本案中的违法事实和公司查找原因及整改措施不难看出:一是单位领导重视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关键。统计工作有领导支持,有制度管理,有统计人员的努力,什么统计报表都能做好。二是统计法律的约束是强化统计工作重要措施。法律是无情的,对任何报表单位的约束力都是一样的,如果不依法统计,不关注统计,不重视统计,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三是统计执法检查是监督报表单位质量的有效手段。一些报表单位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不检查很难发现问题,或者说一直那样错报没有被抓住也就没问题,本案中受罚的公司也存在这种心态,所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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