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永泰县统计局 时间:2024-01-05 15:21 浏览量:
   2023年,永泰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同时,制定普法年度计划,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具体普法措施等,为更好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提供指引。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2023417日,永泰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等统计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树牢依法统计理念,推动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同时,明确了统计工作真实准确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

三是强化内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等内容,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进党校。2023926日,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一级调研员熊恒全为中共永泰县委党校第二十三期科级班做“严格统计法律法规 合力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进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强化了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树立统计法治威信

一是有序推进统计专项治理行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县统计局积极牵头,扛起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制定了2023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于20238月中旬抽取22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违法案件1起,立案处理,已结案。通过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是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法治化。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

(三)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开展社会公众统计普法宣传。以第五次经济普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大力宣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社会认知度,切实把依法统计覆盖到了全县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为依法统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持续探索线上线下双驱动,深度融合的培训模式,不断丰富培训平台,走好业务培训“最后一公里”,着力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实用度。截至目前,开展统计业务暨统计法治业务培训10余场,培训超1000余人次,持续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鼓励干部自主学习。通过“学习强国”、永阳在线学习平台、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鼓励干部职工自主常态化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用法实效。积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福州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并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成绩全部合格。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强。目前,我局执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仅有3名,在执行统计监督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其他专业统计报表,导致统计法治力量有所不足。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覆盖不全。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渗透力、传播力、影响力不强,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从思想上行动上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是切实履行依法统计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构建统计数据“不敢假”的高压线,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

三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抓严抓实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担当的优秀人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同时,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办案技能。

四是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开展形式更多、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影响更深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度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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