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04 15:36 浏览量:
          

2023年我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永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时限,减少证明。实行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三压缩”,提升服务效率。在申报材料上进一步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优化。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根据福建省2023年行政许可清单,更新、调整,生成基于最新权责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加强服务企业为宗旨,坚持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服务程序和方式,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链条,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在局内部形成“科室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农综〔2023〕70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樟农〔2023〕153号)。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市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在认真梳理监管职责基础上,编制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12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发现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本县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进行公布。我局累计共出动59人次,其中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26批次55家企业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5批次55家企业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进行公示,共公示55家。

(三)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双公示”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上报已归集的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100%上报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抓好基础信息的归集,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充分挖掘信用数据,加大双公示数量,提升数据质量。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双公示信息55条,各类信用承诺书11件,共应用信用报告5个。积极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工作。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分类(试行)的通知》,对农资经营主体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本年度农资企业信用等级量化打分评定,评定出A级农资经营单位:永泰县冠一农资有限公司。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开展专项执法监管活动

一是开展农资市场执法。开展农资执法平台巡查。我县已纳入的农药企业46家,肥料企业44家,种子企业11家,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有16家,其中兽药经营企业9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7家。共开展线上执法巡查操作391次,实时监控饲料、兽药产销动态。二是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农资违法案件立案4起,结案4起。

二是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对渔船和养殖场生产、用药、销售情况开展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其中对水产养殖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完成市级快检3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开展大樟溪日常巡查工作,联合乡镇派出所、河长办、河湖物业、库区中心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处理12345平台渔业类投诉件1件,举报件6件,共没收网36张,地笼3个,肩背式电鱼机2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原则,建立了以村镇调解为主、县级调解为辅的多元调解联动机制,调裁并举处置纠纷案件。每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先由所在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村调解不成的,由当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再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村镇调处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方可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县仲裁委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每一次案件受理前,先行组织调解一次,邀请纠纷所在村、镇的调解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研判分析案情,将调解撤销仲裁申请或调解达成协议作为仲裁结案的首选目标。创新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司法调解“四结合”,合力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裁决,力求“办好一案、教育一片”。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突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制定普法宣传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5月5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在嵩口镇中山村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对农村土地纠纷、假劣农资等一些农民朋友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7月25日,局属种植业服务中心和执法队,举办《种子法》和《福建省种子条例》培训班。黄宝珠站长从修订目的、修订过程和剖析重点条款等几个方面解读了新修订施行的《福建省种子条例》;12月4日,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联合主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同安镇人民政府协办,在同安镇洋中村开展“2023年福建省“服务农企 宪法进农村”活动。现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将文艺演出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并发放法律书籍材料、宣传材料共1800余份,为农业企业、农民群众答疑解惑,有效推动法律知识、法治文化、法治服务走进农业企业,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年度集体学法2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组织全局的职工干部登录“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参加“福州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网络专题培训班报名学习,并进行结业考试。通过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培训,在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内容比重,今年以来已举办两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组织干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按照《福建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部署,深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能力训练,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农村普法问题及建议

一是人员方面,县级农业农村局普法机构人员数量少,一个人身兼多职。所配备的力量与新形势下所承担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不相适应。二是经费保障方面,普法工作经费不足,没有专项经费,农村普法阵地打造等普法工作开展受到经费因素制约。三是普法群体方面,农民普法教育难度大,工作成效难以显现。大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普法教育组织难、参与率低,效果不明显。

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机构人员。通过充实内设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数的方式,保障必要的工作力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和农村学法示范户创建等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三是加强培训,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视频培训班等方式,邀请专家对县级农业农村法制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提高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二)加强事中事后工作问题及建议

主要存在事中事后监管缺乏标准化、规范化流程,监管内容不清晰、部门合作不协调,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基层监管压力大等问题。建议省市部门出台标准化、规范化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确定抽查重点的智能化,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能够自动生成分析报告,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多种综合监管执法,开展部门内集中执法,开展多个部门联动执法,上下级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职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每年度举办不少于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按时报告并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法制部门和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及时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开展合同审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加强常态化清规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上位法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组织开展清理,做好修改和废止,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协调一致和政令畅通。

三是推动普法责任落实落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业务工作及法律法规出台修订情况,编制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清单制度全覆盖。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利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助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掘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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