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为获得奖励,虚报统计数据被处罚
来源:永泰县统计局 时间:2024-12-23 10:59 浏览量:
   【案情简介】

省统计局在对XX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在市场情况利好下,当地为了鼓励企业积极生产,制定了相关奖励措施。为获得奖励,该公司负责人授意统计人员,在自身实际产能的基础上,虚报工业总产值统计数据,已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该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对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了罚款。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 ……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

【案例评析(说法)】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报送统计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为获得不当利益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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