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司〔2018〕209号)、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司法局“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榕司〔2019〕228号)和《永泰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司〔2021〕27号)文件精神,2022年12月底,我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选3名检查人员,对永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情况
法律援助中心本着“服务基层、服务百姓”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其中民事100件,刑事73件,认罪认罚案件539件,接待群众咨询610多人次。
二、抽查情况
2022年4月底,中心办公地点由樟城镇北门路120号一层搬迁到樟城镇上坪路36号永泰县文博馆大楼一层。办公场地面积由原来的100多平方米缩小约为50平方米,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小厅,律师接待室,接待室里有桌椅,放置复印机等设备,便于律师与当事人沟通,做到法律援助便民窗口主要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法律援助人员职业守则、志愿者律师信息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上墙公示。
做好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性的工作。做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参与信访工作和调解工作。志愿者律师办案能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基本上做到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
三、现场检查
(一)永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号牌标识已经重做粘贴到文博馆大楼一层大门玻璃上方。
(二)永泰县法律援助中心门号牌已经重做,符合规定,放置在醒目处。
四、检查结果
永泰县法律援助中心执法服务情况:合格
五、存在问题
抽查2022年下半年10个案卷。其中刑事4卷,民事6卷。通过阅卷发现,律师的《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和《代理词》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但是,在个别卷宗发现办案程序和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六、需改进的地方
对上述存在的办案程序和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告知援助律师今后应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要对照省市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规范化相关要求,加强对志愿者律师管理,对援助律师的管理方法、办案程序和卷中材料填写规范等进行一次梳理细化,补充缺失项、改进滞后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永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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