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司〔2018〕209号)、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司法局“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榕司〔2019〕228号)和《永泰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司〔2021〕27号)文件精神,我局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抽选3名检查人员,2023年12月底对永泰县公证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执业情况
办公地点位于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层。办公场地面积约50多平米,前台10多平方米,后台40平方米。档案室1间在富裕路县80-3号县司法局办公楼内,约有16平方米。全处共有公证员3位,公证员助理3位,财务1位。
2023年,办理各类公证1042件,其中国内民事共417件,港澳台:36件,涉外589件。
二、抽查情况
能认真执行《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能够服务大局、客观公正,能够加强内部管理,抓好人员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没有发现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一)现场检查
1.《公证机构执业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墙悬挂,明示合法办证。
2.《办理工作程序示意图》《首次接待当事人制度》等上墙悬挂,促使办证人员依规办证。
3.《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放置在接待前台显眼处,明示依法收费。
(二)抽取案卷检查
公证档案管理比较规范,卷宗装订比较规范。抽查了2023年20卷公证案卷,其中国内12卷,涉外8卷。通过检查,公证员能基本做到:公证事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三、抽查结果
永泰县公证处执法服务情况:合格
四、存在问题
在公证文书正文编排和序号问题上存在一些小瑕疵。
五、需改进的地方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告知公证员办证时注意办证细节,要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公证处要做到扎实履职尽责,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进一步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永泰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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