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民办学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教育局 时间:2024-03-27 16:37 浏览量:

各民办学校: 

  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永泰县教育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安排,定于4月下旬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学校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项目 

  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实施时间 

  4月下旬 

  三、执法检查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为各民办学校,被检学校按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 

  检查组由2人组成,从县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组组长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四、检查步骤 

  (一)学校自查。学校认真学习、掌握《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相关检查事项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实施检查。4月下旬,检查组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学校反馈有关情况。 

  (三)情况通报。5月初,检查组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各学校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自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受检学校应主动与检查组联系,确定检查行程。 

  (三)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永泰县教育局    

                                             2024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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