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
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和永泰县教育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安排,定于4月下旬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学校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项目
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实施时间
4月下旬
三、执法检查方式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为各民办学校,被检学校按《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抽取。
检查组由2人组成,从县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组组长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四、检查步骤
(一)学校自查。学校认真学习、掌握《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相关检查事项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实施检查。4月下旬,检查组根据《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学校反馈有关情况。
(三)情况通报。5月初,检查组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体现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各学校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学校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自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校要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二)受检学校应主动与检查组联系,确定检查行程。
(三)随机抽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得干扰学校正常工作,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永泰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