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3-01-30 16:25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永泰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永泰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专项规划 

  前  言 4

  一、“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4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13

  (一)总体形势 13

  (二)面临的挑战 13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基本原则 15

  (三)发展目标 17

  四、 重点任务 21

  (一)深入实施“健康永泰”战略 21

  (二)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22

  (三)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5

  (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7

  (五)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权益保护 29

  (六)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35

  (七)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医学科技创新发展 37

  (八)发挥卫生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41

  (九)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成效 42

  (十)积极推动卫生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43

  (十一)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47

  五、保障措施 48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48

  (二)完善政策,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48

  (三)加强宣传,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49

  (四)明确责任,建立规划评估机制 49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优化我县卫生健康事业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使我县卫生健康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根据《福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县的卫生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政府主导,立足群众需求,突出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民生保障,有力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的健康获得感日益增强,为推进“健康永泰”建设打下了扎实基础。

  ——主要健康指标取得较大进步。至2020年,我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5岁,比2015年提高了1.14岁;无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09‰,比2015年下降27.14%;婴儿死亡率2.86‰,比2015年下降26.67%。

  ——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断扩充。至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总数1265张,比2015年增加320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5张。全县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483人,比2015年增加55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72人。全县注册护士681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42人。

  ——疾病防控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全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提升公卫应急能力,建成并启用县医院和疾控中心PCR实验室。落实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防范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等境外输入传染病,持续抓好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防控,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2020年,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106例,登记管理治疗肺结核患者102例。

  ——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县中医院迁建项目总投资12959万元,总用地面积23104平方米,建筑面积23924.49平方米,建成后病床增加到200张,达到二级甲等标准,2019年5月投入使用;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总用地面积8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24.72平方米,建成后床位增加到100张,2019年9月投入使用。乡镇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政府属地建设主体责任,分步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改扩建卫生院10家;至2020年,完成202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目前村卫生室规范化率为80.16%。民营医疗机构方面,目前共有1家。

  ——医疗服务技术水平逐步提升。县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省市三甲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福州市中医院分别与县中医院、21个乡镇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县精神病院与福州第四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级医院能力达标建设,县医院基本标准达标率约77%,推荐标准达标率约18%。县医院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设立四个专家工作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樟城、白云、长庆、霞拔、城峰等基层医疗机构完成网上初评。

  ——深化医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推进医共体建设,将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医疗病房部分)、精神病防治院纳入总医院建设架构,实行管办分开,明确总医院定位和职能,对成员单位实行“八统一”。在县总医院推行院长、总会计师年薪制,探索绩效工分制试点改革。落实世行贷款指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按病种付费的出院人数占总出院人数的42.62%,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49.2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县域内住院量占比51.62%,已实施342个按病种收付费。完成县域五大中心建设,推进“智慧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完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成永泰县医学影像放射诊断质量控制管理中心、超声医学质量控制管理中心、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病案质量控制中心。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赤锡、嵩口、梧桐、城峰等4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档案和基本医疗融合对接,建立健康信息系统。加强大数据分析、智能审核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建立多部门定期分析、通报制度,重点公开平均住院日、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等信息。

  ——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制定出台《永泰县中医药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全县中药共享药房建设框架》,积极推进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协作,持续完善中医康复科、治末病科等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完成1个市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推广开展40项治疗效果较好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康复科、中医妇科与省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协作并继续完善其他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区域中医药龙头作用,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中药房”延伸中医药服务,推进共享药房建设。深入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开展中医保健指导服务,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手段,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截止2020年,全县乡镇已建成12个中医馆,并逐步开展中医诊疗、保健等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效能有效提升。建成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均补助提高到74元。2020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2.63人,每万人口精神科床位达2.84张。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5.4%、66.9%,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2.8万份。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6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探索慢性疾病免费药品试点,2020年,在赤锡、岭路、富泉开展试点工作,累计发放糖尿病药物170余盒、高血压药物100余盒。

  ——妇幼保健计生和老龄工作持续推进。推进计生服务转型,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抓好人口指标分析监测,扎实推进奖扶、特扶对象的审核,做好计生政策把关。2020年全年计生统计,政策符合率达92.64%,出生率5.53‰,自然增长率2.87‰,出生人口性别比116.14。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914.5对夫妇,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2.02%。鼓励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做好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等工作,至2020年,共为23932人次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积极推进老龄健康工作,2020年开始为我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共投保8211人,共计保费410550元,完善了老年人社会保障渠道,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全县建设医养结合机构1家。开展家庭病床和安宁疗护工作,设立嵩口中心卫生院家庭病床试点,并逐步向其他乡镇卫生院推开;与省立医院合作开展安宁疗护,为癌症晚期患者提供免费止痛药物。

  ——健康脱贫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精准扶贫信息共享的通知》,每月与县医保部门对接,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信息进行入户核对,实行动态管理。全县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能识别贫困户信息,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至2020年,全县共有健康扶贫保障对象6489人,除长期外出、死亡、服刑、服兵役等原因有57人未签约外,其余全部签约,实现应签尽签。大力推进医保“村村通”工作,2020年,为43个贫困村和154个其他村卫生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读卡器及网络设备,实现医保“村村通”和“邻近通”。

  ——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开展农村改厕和人居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我县410户厕改造任务已建设完成。切实推进健康永泰建设,建立健康促进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培养群众形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做好扫黑除恶和综治安全工作,做好涉疫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 “平安医院”建设。做好医疗纠纷调解,调解成功率100%。

  ——事业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意见,面向省内外招聘紧缺卫生专业医技人员,做强县级医疗机构。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培养临床医学本科生,扩充乡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7名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选送15人参加福清卫校农村医学中专委培,补充村医人才队伍。全县卫健人才招聘有序推进,至2020年实际招聘到位307人(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62人,乡镇卫生院145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联合人社等10部门制定下发《永泰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表1:“十三五”规划目标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指标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实现情况

增长或

下降

主要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

77.21

79.49

78.35

增长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21.66

<14

0

下降

婴儿死亡率

3.9

<6

2.86

下降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2

<8

4.09

下降

主要疾病控制指标

艾滋病防治指标

随访管理率

%

≥90

≥90

96.67

增长

抗病毒治疗率

%

≥80

≥90

92.55

增长

结核病防治指标

新涂阳患者发现率

%

70

70

75

增长

新涂阳患者治愈率

%

85

85

87.9

增长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

95

99

增长

卫生资源发展指标

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

3.75

4.72

4.5

增长

千人均注册医师(助理医师)

1.7

2.3

1.72

增长

千人均注册护士

-

3.0

2.42

下降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标

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

49.49

30

34.27

下降

医疗保障指标

城乡居民参保率

%

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2986,新农合参保人数278866

-

107

-

计划生育

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39.08

-

40.49

增长

人口年出生率

14.59

-

8.34

下降

年均自然增长率

9.57

-

4.08

下降

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83.19

-

92.1

增长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总体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将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大健康”治理格局,强化全生命周期、全行业管理,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永泰县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社会引领和支撑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面临新挑战。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暴发和持续流行,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短板和弱项更加凸显。全县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进程加速,对人口数量和分布影响较大,对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和资源优化配置要求更高。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迅速,要求卫生健康领域加快做好健康服务模式创新和转变,更加优化服务体验。“十四五”时期,伴随我县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

  ——医疗资源质量与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全县高层次医学人才、临床等紧缺急需专业卫技人才等仍较缺乏,人均占有量较低。公立医院的高级职称人员总计125人,占在编职工的15%,无硕士以上临床类学历人员,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卫生技术人员缺乏,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医学重点学科发展迟缓,学科实力较落后,建设内涵不足,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比较缺乏。现有医疗机构的发展机制不够契合,差异化特色不够明显。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学历及专业分布不均衡;重点及优势学科建设领军人才不足,紧缺专业学科建设相对滞后。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尚不健全。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管理机制建立存在不足。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不稳定,面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难题。同时,基层网底队伍与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设施相对老化滞后,我县疾控机构病原体快速检测水平参差不齐,且与先进省市有一定差距。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尚不明显。当前,医改政策方案及配套措施已大量出台,但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看病贵 看病难”未明显缓解。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不够高,内部管理还需优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相对滞后,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较弱。

  ——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当前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分散,整合机制不顺畅,创新服务机制不足,公卫医生的分层管理、分类管理目前仍是空白,无法在“大预防”格局中发挥力量。公卫资源配置存在较大的缺口,距离满足“大健康”、“大预防”格局下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有较大的差距。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与人工智能应用、互联网医院建设运行、线上医疗服务等方面尚未形成体系,需加快探索完善;我县虽已建成五大中心平台,但各业务系统功能较为单一,系统之间相对独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缺少信息互通互联,机构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尚未形成,导致众多“信息烟囱”、“信息孤岛”,需建立完善全县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根本目的,以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全方位干预主要健康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全周期健康、提高健康全过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完善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保障为重点,全面推进健康永泰建设,聚焦影响永泰人民健康的重大风险因素和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理念体现健康优先,发展规划突出健康目标,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2.预防为主,防治协同 

  坚持预防为主,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落实疾病防治关口前移。促进医防协同,强化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多部门的紧密联动与有效协同。

  3.全面开放,均衡发展 

  营造平等参与、公平开放的卫生健康发展环境,注重政府与市场两手并用。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差异,实现全面健康覆盖,促进健康公平。

  4.依法治理,整体提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提高治理能力,加强舆论引导,提升卫生健康领域的综合治理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

  5.改革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以改革创新激发卫生健康发展活力,巩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实效,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结果显现。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永泰”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融入所有政策,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普及,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与保障机制更加健全,防治协同、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更加牢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明显转变,卫生健康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表2“十四五”发展目标 

领域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目标

年均增长

〔累计〕

指标性质

数据采集单位

健康

水平

1.人均期望寿命

78.35

80左右

〔1.65〕

预期性

县卫健局

2.婴儿死亡率

2.86

<4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3.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0

低于全省

平均水平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09

<5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资源

配置

5.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4.5

5.45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6.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72

3.0

〔1.28〕

预期性

县卫健局

7.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42

3.5

〔1.08〕

预期性

县卫健局

8.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

6

≥25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9.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63

4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健康

服务

10.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9

98以上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11.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

4.5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12.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18.1

25

〔6.9〕

约束性

县卫健局

13.县域内就诊率

75.49

≥90.00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14.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00左右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健康

管理

1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5.40

80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16.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6.90

80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17.新发尘肺病报告率

0

-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36.70

90以上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19.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80.6

72以上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发展

保障

20.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40.49

-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21.人口年出生率

8.34

-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分级诊疗

22.城乡参保人员的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51.51

≥70.0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

倡导性

永泰医保局

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数占比

40.57

>65.00

-

倡导性

永泰医保局

医疗保障

24.基本医保参保率

96.3

≥96.00

-

约束性

永泰医保局

医疗保障

25.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占县域基金总支出比例(不含未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药店)

45.37

≥47.50

-

倡导性

永泰医保局

医药供应

26.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线上采购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数量占比

药品100

耗材95

药品95

耗材85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27.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数

药品121个

耗材4类

药品>500个

耗材10类

-

预期性

县卫健局

综合监管

28.医院依法执业自查自纠率

-

≥95.00

-

约束性

县卫健局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健康永泰”战略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人民健康优先的发展战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制度体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合作,各部门按照职责扎实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健全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强调社会参与和人民共建共享,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全面深入推进“健康永泰”建设。落实“健康永泰”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健康永泰”行动落地见效。完善县级健康管理中心和健康促进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等 16项健康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的带动和推动作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关注妇女、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推进健康教育进课堂、进企业、进厂矿等;针对慢性病患者及易感人群,在“临床处方”的基础上,增加“健康促进处方”。推广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管理,改善健康公平,持续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协调各方力量,扎实开展健康永泰、省级慢性病示范区融合共建。

  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开展“除四害”工作,降低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要求,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融入社会健康治理,以治理健康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开展健康镇、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建设。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

  (二)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水平。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以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肠道感染病例监测、自然疫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疾病“症候群”为重点,完善客运站、学校、农贸市场、药店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哨点”布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监测信息系统。促进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注重发挥村医、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第一防线”作用,构建部门联通、上下衔接、覆盖全县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动态收集、上报以及预警体系,畅通重大风险信息发现、直报渠道,织密疫情防护网。建立公共卫生风险实时分析与研判机制,组建涵盖多领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小组,形成常态化运作方式,全方位、跨学科、多维度、系统性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专家服务重大风险预测评估的综合能力。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并定期修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出预案的实战功能,定期开展卫生应急事件处置模拟演练,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统筹本地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合理划片、科学布局设置采样点,强化县级龙头医院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鼓励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县域范围内投资建设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学实验室,加大检验人员招录和培养力度,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分类组建县级应急队伍,覆盖医疗救治、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领域,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队伍装备配备,做到反应迅速、快速处置、措施到位。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县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楼建设,规范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设置,配套负压病房、标准隔离病区、负压救护车等硬件设施,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救治设备配置,保障其中至少一半以上的病房为标准的负压病房,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配置有必要设备的标准化发热门诊,强化基层机构在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中医院的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将中医药融入疫情防治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促进中西医协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的作用。建立重大疫情风险医保支付动态调整制度,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巩固公共卫生应急场所物资储备。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场所战略储备制度,借鉴方舱医院建设经验,选择体育场馆、高校等场所进行平急两用改造,补充完善和强化应急处置设施设备,预留发展空间,保障在重大疫情或突发事件中可迅速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场所或避险避灾场所。完善应急产品政府采购储备机制和急采购动员征用机制,统筹整合已有应急储备资源,进一步增加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构建纵向到底、横向衔接、规模合理的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县疾控中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充实医疗防护物资、重点救治药品及医疗救治设备储备,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随时调用。

  推动医防协同、社会协同发展。推进县医院设立预防保健科,增强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通过发挥医共体的整体效应和资源优势,有力推进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和医疗队伍的融合,提升县域公共卫生服务效能。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切实发挥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建立健全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医防协同培训与人员交叉流动机制,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协同效果。逐渐形成以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县医院为技术支持,镇、村两级卫技人员为补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筑群防群控机制,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乡镇和村(社区)的协同联动,落实乡镇、村居基层公共卫生职责,筑牢乡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网底。健全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的重要作用,推动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有机结合,实现社会协同。

  (三)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及规定,进一步明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设置。同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落实相应的机构设置,逐步完善职能设置和体系建设。引导疾控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研防协同机制。持续加强县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提高实验室面积占比,优化实验室用房布局,合理设置特殊实验用房。选优配强检测检验设备、A类检验检测项目等内容,促进检测、流调、消杀、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显著增强。加强P2实验室场所优化改造,快速提升实验室检验技术能力,覆盖基本检测项目不少于200项。到2022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实现三达标。

  扎实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实施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以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提升地方病监测和防治能力,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和地方性饮水型氟中毒。巩固血吸虫病、丝虫病和疟疾的消除成果,重点寄生虫病继续维持在较低的感染水平,加强输入性寄生虫病和传播媒介的监测。到2025年,肺结核患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45.2/10万以下。实施重点慢性病干预计划,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一些个性化健康干预行动,持续推广“两癌”筛查。推动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富有地区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实现全周期健康管理。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县精神病防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有效落实各项精神医学发展、人才倾斜等支持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充实技术力量,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力争达到4.0名/十万人口。

  提供优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改革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和资金使用机制,合理拓展公共卫生项目内容,提高项目执行率,确保真实有效、惠及民生。逐步推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应用,促进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在医疗与公卫领域的互联共享。大力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助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质量。多举措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强化免疫规划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促进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在72%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在90%以上。

  (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动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实施。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达标提升工程,加快县医院综合楼、感染性疾病科楼和葛岭、梧桐、城峰等乡镇卫生院建设。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临床专科建设,县医院力争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加快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筛查中心建设。加快中医馆、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共享中药房建设。到2023年,建强“四医院一中心”,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诊疗水平上新台阶,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化水平。

  构建优质均衡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合理配置各区域医疗资源,在北区方向、东区方向、南区至岭路方向各规划设置1所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对城区樟城、城峰各社区,规划整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新增规划的医疗机构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

  推进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和调动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做好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类服务的衔接工作,促使人民群众享受到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改变不合理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90%。强化医防协同,妥善解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县总医院中的定位问题,明确功能职责,构筑起县域内公共卫生防线。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严肃查处医疗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巩固风清气正的医药卫生行业氛围。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善基础设施,配足配齐相关医疗设备,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持续提升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优化村卫生所建设布局,鼓励邻村合建中心村卫生所,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的模式,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实现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交流。加强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协作交流,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县中医院与附一医院康复科紧密对接,设立康复科专家工作室,突出中医优势,重点拓展传统康复、现代康复、产后康复。县医院与附一医院合作设立心血管内科专家工作室、胸外科专家工作室等,开展心脑血管介入治疗和溶栓治疗,进一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致死率、致残率,满足县域内人民群众需求。

  (五)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权益保护 

  优化生育配套政策和服务。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提高人口监测水平。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推动全面“三孩”政策顺利落地。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科学育儿知识,全面倡导优生优育。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探索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建立定期巡访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提升妇儿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自我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完善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功能和设施,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二级专科建设,加强县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产科床位、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夯实县乡村三级基层网络,加强县妇幼保健院产科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银医通”项目实施,实现全县医疗信息共享。完善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网络、新生儿救护网络装备建设,县级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中心的产科重症监护室床位不少于2张。维护女性生殖健康,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产后避孕服务,提高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可及性。以贫困人口为重点,继续扩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覆盖面,推进城镇妇女、企业女职工“两癌”筛查,以妇女常见病筛查为重点,结合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适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加强女性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指导,推进女性更年期保健工作,防治女性更年期疾病,开展盆底康复门诊、乳腺科门诊、女性更年期门诊。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促进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开设矮身材专科,开展骨龄监测、生长激素激发试验和性早熟门诊,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实现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全覆盖。到2025年,婴儿死亡率小于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5‰,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贯彻落实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加强医养结合,保障健康老龄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宁养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内设医疗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资源整合,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在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基础上,由养老机构另外支付医务人员有偿的上门服务劳务费,劳务费原则上按照卫技人员职称情况核定,允许上门服务劳务费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员劳务支出,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应将工作质量、数量等纳入考核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给相关人员,以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构建城乡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和低保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建设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保障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安宁疗护等长期照顾服务。

  开展安宁疗护工作。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探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转诊机制。建立县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加强安宁疗护人员师资培训,提升安宁疗护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落实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治理企业粉尘危害,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深入开展危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切实加强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指导,督促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控制和消除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进一步完善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重点加强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基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居),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帮扶机制,鼓励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技术指导,参与作业环境改造提升技术服务。完善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对已报告职业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按规定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探索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尘肺病康复站,方便患者日常就近康复治疗,开展对症治疗、康复指导、预防并发症及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康复点开展适宜的康复技术;依托一体化村卫生所建设一批尘肺病康复点,开展村居康养服务及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尘肺病患者进行吸氧、雾化治疗。到2025年,非煤矿山、化工、建材、金属冶炼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建档率达到95%;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增长,遏制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六)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中医院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县中医院新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医特色服务能力提升,盘活中医药服务资源,推动县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补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缺口,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创建1所省级示范基层中医馆;全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总人数的25%,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都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城乡居民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的愿景。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提升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遵循集中优势、培植重点、有所突破的原则,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妇科、儿科、皮肤、针灸、推拿、肿瘤、心脑血管等中医特色专科,用优势专科带动医院整体发展。力争建成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支持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将中医药防治方案纳入突发应急救治中,提高中医药参与比重,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控流程进行改扩建及功能布局调整,推动中医药及早、全面、深度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优势重点专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推行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实现中医药应用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普及中医康复服务。推广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

  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全面系统梳理、深度挖掘和评价本县辖区内中医学术理论知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积极进行推广应用。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培养中医药传承人、名中医继承人、师带徒继承人、中医馆骨干人才。保护发展道地中药材,依托同安镇“百草园”药用植物种植基地,发挥县中医药协会和药膳协会等中医药专业平台作用,挖掘中医药专家临床中草药用药经验,进一步提升中草药品牌效应。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充分挖掘和弘扬特色中医药历史文化,充实完善力钧中医药传统文化展览馆,培育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讲师,做好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推进中医药文化“五进”活动,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科普巡讲等活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普及中医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习惯。营造良好中医药工作氛围,探索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七)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医学科技创新发展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实施倾斜基层、动态调整的全科医生岗位补助制度,不断扩大全科医生培养规模,力争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规范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积极扩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重点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鼓励支持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参加进修培训、学术访问和学历提升教育等,其在训、在学、在访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原有绩效工资、薪酬待遇等保持不变,对于参加一年以上进修、访学或在职学历的教育对象,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相应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加大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和人才储备力度,强化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多渠道收入补偿与多层次岗位补助政策,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探索新型乡村卫生一体化模式,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聘用制职工,实行一体化的人员工资薪酬、绩效分配和财政经费保障等,按规定参加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调配人员编制资源,核定落实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并随政策变动和常住人口数变化及时调整核编,完善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疾控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实施公共卫生紧缺急需人才专项招聘,简化招聘流程,畅通人才选配渠道,落实县公立医院院内预防保健、疾病控制、院感管理等公共卫生相关科室医疗卫生人员绩效工资、薪酬待遇不低于临床业务科室同级别、同职称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探索以人才柔性流动的方式进行医防融合,疾控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业务人员在原有人事关系等不变前提下,进行互相交流轮岗锻炼。加强医教协同,依托医学高等院校,委托定向培养本土化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并动态调整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指导目录,公立医院招聘指导目录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直接面试等方式,对于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专家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等方式考核入编。根据医疗卫生单位学科工作强度、职业风险、人员紧缺程度等情况,实施紧缺急需人员岗位政府补助政策,并对补助对象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根据常住人口数变化情况,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及时动态调整核定人员编制,可根据实际需求探索人员控制数管理,按填平补齐原则增加核定人员控制数,控制数内的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实行一体化的人员招聘、管理使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同岗同酬等人事政策与规定的“五险一金”住房和社会保障待遇,控制数内的在岗编外人员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人员补助平均水平,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参照县级医院标准核定人员配备和专技岗位设置比例。强化县级公立医院人力资源开发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竞聘上岗、中层干部职务聘任、人事职称聘任、绩效考核分配等权限;全面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与业务技术人才梯队“传、帮、带”建设,建立落实量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以管理与发展能力等为评价导向的干部竞聘上岗制,和以临床业务水平、工作数量质量及患者满意度等为评价导向的职称聘任制,任期结束后重新竞聘上岗、重新聘任,打破传统的领导干部职务聘任和专技人员职称聘任终身制,形成“庸者下、能者上”的人力资源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完善适应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巩固县级医院院长年薪制成果,确保改革前后院长收入水平合理增长、平稳过渡、有机衔接;以完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和内部分配制度为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允许公共卫生机构提高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公共卫生机构完成年度常规计划外的重大或临时性专项工作任务,在考核确认后增加相应的绩效工资总量。

  创新医药卫生支撑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创新规划,统筹科技资源配置。围绕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家庭和个人健康医疗需求,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医疗器械,支持省内外医疗器械重大技术成果在本县转移转化。开展慢性病防控、精准医疗、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中医治未病、中西医结合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和康复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基于数字化医疗、移动医疗技术的协同医疗和整合服务模式研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药企业等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引导医疗卫生等机构和企业联合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针对需求量大、应用面广的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等,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品数字化和智能化。发挥本县生态环境良好、食材资源丰富的优势,弘扬传统饮食文化,鼓励企业研发附加值高的健康食品。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各类健康食品,支持健康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壮大健康食品精深加工业。

  (八)发挥卫生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健全信息支撑体系。加快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融入省市全民健康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医防集成、全民健康管理、全民健康促进以及“120”指挥中心等信息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健康永泰亮点工程,搭建智慧医疗信息化网络环境支撑,提升疾病诊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加强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和标准化建设,强化县域医疗信息化的基础支持,为省市两级电子病历数据汇聚夯实基础,到2025年,县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四级水平。

  深化智慧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健康医疗服务融合,充分整合全县各医疗机构与医疗健康的相关资源优势,为全县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连续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服务,实现县域内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患者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的互联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心电中心、医学检验中心、远程影像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高效便民。全面落实电子健康码“多码融合”,拓展预约诊疗、智能导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多功能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院,将线上诊疗作为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的补充,强化线上和线下诊疗服务一体化。到2022年,县总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复诊等服务。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中药房”延伸中医药服务,推进共享药房建设。探索智慧医疗更广泛和丰富的运用场景,切实提升居民就医幸福感和获得感。

  加速推进新技术应用。综合运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健康医疗数据的开放共享,汇集县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数据,建设我县健康医疗主题数据库,培育形成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核心的产业应用生态,创新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临床医疗、疫情监测、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应用,推动建立科学决策、精准服务的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治理新模式,充分释放医疗数据效能。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充分保障公民隐私安全。

  (九)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成效 

  进一步发挥“三医联动”作用。建立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机制和组织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医改一把手”工程。进一步推动“三医”全联深动。坚持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域改革,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确保中选药物和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优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优化总额预付模式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能动性,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确保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

  健全政府主导办医机制。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十四五”时期,保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经费以高于同级财政支出的递增速度增长,使卫生总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或保持在 8%以上。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全面实施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完善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年薪制考核制度,逐步扩大目标年薪制实施范围。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完善现代化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十)积极推动卫生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不断加大社会办医支持力度,扩大用地、用房供给,落实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补助等支持性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落实诊所备案管理,推动“非禁即入”、审批“应减尽减”。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咨询治疗和精神康复等心理健康、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等服务,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创新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式,支持向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购买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有关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方便居民。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实质性分工合作,社会办医可以选择加入医联体,综合力量或者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支持公办和社会办医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

  培育“健康+”新业态。促进健康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县丰富温泉资源,充分开发并宣传永泰温泉富含氡等多种特别化学成分和微量元素而具有的独特医疗保健功能,推广温泉养生文化,提升温泉养生旅游产品品质,形成大樟溪沿线的“沿溪”温泉旅游带,发展“温泉+康养”产业,鼓励香米拉温泉、御温泉、赤壁温泉、汤埕温泉等酒店景区先行先试,打造一批温泉养生示范基地,打响“中国温泉之乡”品牌;发挥我县森林覆盖率优势,依托青云山、姬岩和天门山等风景区,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将弘扬“菜篮公”中医药文化与开发自然旅游资源相结合,充分利用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机结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等旅游产品,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的特色化、品牌化,建设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文化街、养生会所、主题酒店,结合中医药文化及中医医疗养生机构、名胜古迹等,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形成一批集养生保健、药膳食疗和康复调理于一体的中医养生服务示范基地;落实中欧康养特色小镇、葛岭桃花源康养综合体项目等新建项目的健康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交通、环保等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与安全设施,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具有宣传促销、咨询、预订、投诉等功能的综合性健康旅游服务平台。

  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合理布局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点,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站点建设,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服务;研究制定并推广健身活动指南,通过设立个人健康目标推进全民健身运动;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加强针对老年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普及健身知识,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大力推进永泰国际·健康体育小镇项目建设,以体育运动专业培训为核心,以赛事承办、体育会议会展为特色,突出国家级康复训练基地模块区的运动医疗、运动康复、健康管理及机能训练等功能,实现体育服务、产业发展、休闲康养、人文宜居等功能的有机融合。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着力提高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强化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功能,提升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能力;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提供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责任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探索建立由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升个性化、定制化水平;推动商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大数据等资源的对接和整合,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加强对个人健康风险的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居民健康管理的支撑作用;到2025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有所提高。

  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建设老年用品研发生产、中医养生、旅居养老等富有特色的产业基地;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加大养老服务领域智慧应用,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通过给社区老人配发安全定位设备、安装呼叫报警系统,联合县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老人急救、健康服务、远程医疗等;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十一)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基础条件建设。落实监督执法专项经费和必备的办公条件保障,配足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配置合理数量的执法用车及执法设备。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灵活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便企惠民新举措。

  推进全行业综合监管体制建设。健全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全要素综合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集中式供水单位、职业健康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督导等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规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厘清职责、落实责任,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形成政府、机构、行业、社会四方形成多元化综合监管格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临床科室、治疗组以及医生个人考核内容。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监督,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安全、合理用药监管督查,强化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加大对卫生健康全行业党建指导,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绩效考核,强化影响健康的责任追究。加强部门协同,提高行政效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严格的规划审查制度,强化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的管理机制,建立规划执行的部门联审联动机制,健全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二)完善政策,落实各项保障机制 

  确立健康优先的思想,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审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和卫生健康管理秩序。做好卫生健康医疗资金保障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确绩效目标,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共同建设,提高地区卫生健康发展水平。

  (三)加强宣传,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工作,推动全系统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宣传报道全省、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弘扬医学人文精神,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维护医疗行业稳定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进医患信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围绕重大主题组织宣传活动,创新微博、微信公众号、论坛、短视频等自媒体形式,宣传卫生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文化引领作用。组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知识宣讲,指导居民开展自我保健,提高人群健康素养,加快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落地见效。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应对重大舆论,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四)明确责任,建立规划评估机制 

  政府应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规划监测评估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政府应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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