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闽政文〔2019〕21 号)精神,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此次抽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范围
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相关涉会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等单位场所。上述单位(场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重点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监督抽查范围。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检查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监督抽查的要求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县消防大队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对擅自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置在手动状态或将消防水泵、配电箱、消防风机的设备开关设置在手动状态的,将从重进行处理。
四、监督抽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监督抽查由永泰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
五、监督抽查结果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布方式
监督抽查结果及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予以公布。
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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