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 时间:2021-12-02 10:14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委、县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一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强化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汗蒸、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接乱接电线、堵占“生命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要加大对密室逃脱类场所以及特色民宿、月子中心、婚纱摄影及婚庆场所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力度,针对行业监管职责不清的,要及时明确保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及指导。二是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三是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消防、住建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四是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对12月底前尚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老旧小区,应在2021年1月底前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五是强化电动车专项治理。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严查电动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前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强化消防监管末端治理。“小火亡人”历来是我县火灾防控短板,亡人火灾常发生在村居住宅和沿街店铺,往往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违规住人”的情况,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针对“小火亡人”多发实际,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永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小火亡人“多发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辖区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家庭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60岁以上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一对一”实名看护,定期上门宣传、协助排除隐患。可以探索结合智慧养老服务开展入户消防宣传,为独居老人安装区域独立烟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提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生命保障。要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应急站、市监所、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要督促指导居民开展“三清”,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清理电动车入楼入户、清理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实现家庭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消防部门要加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市政供水单位要对市政消防水源完好情况开展排查,对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市政消火栓、供水管网等设施,及时组织力量修复完善,确保应急状态使用需求。

  (五)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部门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要分类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操作人员以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交通运输部门要抓住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动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2月20日)。结合《永泰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 “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2年2月20日至3月30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县消安委会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及其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各乡镇政府要配合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查清各方责任,确保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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