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抓好全县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消安委办分析了2021年第四季度火灾形势,现发布第一季度火灾风险预警提示。请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特别是结合春节小长假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一、2021年第四季度火灾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县共发生火灾28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27.745万元。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火灾起数减少10起,下降26.3%;财产损失减少35.4484万元,下降54.37%;死亡数上升100%。环比2021年第三季度,火灾起数减少6起,下降27.2%;财产损失增加1.075万元,上升4%。
二、2021年第四季度火灾特点
(一)“小火亡人”事故呈多发态势。10月14日10时13分,我县葛岭镇龙村村1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导致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随着进入冬季,气温降低、风大物燥,用火用电大量增加,“小火亡人”呈现多发态势。
(二)自建住宅火灾占比较大。从起火场所看,居民住宅为火灾主体,农村为火灾高发重点区域,老弱病残群体在火灾中伤亡比例较大,全县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1起,占火灾总数的39.28%,引发居住场所火灾大部分原因是电气线路问题。
(三)电气原因火灾占比最高。从火灾原因看,电气火灾所占比重依然较大,各类电气因素引发的火灾9起,占总数的32.1%,占比最高。其次,因自燃引发的火灾6起,占总数的21.4%;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3起,占总数的10.7%;因吸烟引发的火灾2起,占总数的0.3%。其他4起、因玩火引发的火灾1起。
三、2021年度第一季度典型火灾事故
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四川南充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 ,造成3人死亡。
2021年2月13日,正月初二,浙江丽水的一小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2021年2月14日,大年初三,云南翁厅古寨,4A级旅游景区发生火灾,造成了98栋104间房屋化为灰烬。
2021年2月16日,山东德州的一蛋糕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
2021年2月25日10时16分,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村双朱下179号印染厂发生导热油泄漏事故并引发爆炸燃烧,造成6人死亡。
四、工作提示
春季临近,各类节庆、民俗、娱乐活动增多,生产经营、人员流动、商品流通活跃,火灾风险加大。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生产经营进入赶工冲刺阶段,天气寒冷干燥,居民家庭、社会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受新冠疫情影响,居民在本地过年比例增加,商场市场人流、物流量明显增加,仓储行业更加活跃,火灾风险更加突出,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综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因素,找准影响消防安全的不放心区域(场所)、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消防安全,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带队检查消防安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领域消防监管力度,坚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紧盯防控重点,严格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商务、文旅、文物、宗教等部门要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物古建、公园景区以及节庆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等单位场所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单位围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两个通道”(消防车通道和室内疏散通道)畅通、电气线路规范管理、应急值守力量在岗在位等方面开展节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应急、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做好各类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单位场所、烟花爆竹存储销售单位以及施工现场等高风险单位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因违规施工改造、违规动火动焊、违规生产操作等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停工停业期间加强人员看护、值班值守,确保安全。邮政、商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仓储场所火灾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次针对性联合检查、一次针对性约谈教育、一次针对性宣传培训、一次针对性熟悉演练)。消防部门要紧盯重点场所以及节庆活动场所、夜间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行动,严格检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督促单位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看护。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抓好高风险单位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加强对城中村、门店房、合用场所、农村自建房等小单位、小场所和老弱病残、特殊困难群众居住场所及服务机构的防火检查和宣传力度,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保障疫情防控,确保涉疫场所消防安全。各乡镇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辖区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定点医院、涉疫物资企业等涉疫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针对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选取消防安全条件较好、火灾风险较低的单位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对相关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加强酒精、消毒液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使用管理;临时核酸检测点要结合场所实际,规范临时用电线路敷设,配置消防器材。针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卫健等部门要加大监管指导力度,督促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相关岗位人员、职责;加大发热门诊、急诊、住院处、ICU病房以及用电设备、电气线路等重点区域部位检查力度;严格酒精、消毒制剂和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及时更新完善应急疏散预案方案。针对医疗卫生用品器械生产企业及物资储备场所,市场监管、商务、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抽查检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规范易燃易爆原材料、产品储存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电气焊作业等行为,强化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
(四)提升响应能力,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各乡镇要全面分析辖区消防安全总体形势,找准火灾多发、防控薄弱区域,加强专职消防队、小型站以及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志愿队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做到 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节日期间执勤巡逻。要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措施、火灾联动响应机制,做好应急装备、救援力量、消防水源等灭火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战勤保障的能力。公安、应急、消防、卫生、环保、电力、供水等部门要加强合力协作,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立足节庆消防安保和冬春火灾特点,落实各项执勤备战措施,强化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加强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供水设施检查,补充灭火药剂和物资,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
(五)坚持注重实效,切实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要紧盯电动车充电、取暖电器使用、春运出行消防安全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等“热点”,深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示提醒。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教育群众。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人员对就地过年的企业员工聚集点、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在单位、社区出入口查控点,广泛张贴、悬挂警示宣传海报,引导群众规范消防安全行为。要持续做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控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保安人员,“网格员”以及重点单位员工全员培训工作,压实责任、教会方法、提高自我管理水平。要广泛发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微型消防站队员进门入户,向居民群众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知识,讲授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和火灾逃生自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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