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现发布第三季度火灾风险预警提示。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一、火灾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我县共发生火灾75起,造成财产损失34.863万元,同期对比,火灾起数下降5.19%,财产损失下降77.2%。
二、火灾主要特点
通过综合分析,今年以来全县火灾形势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从起火区域看,集镇镇区是火灾的高发区域。今年以来,全县集镇镇区共发生火灾44起,占火灾总数的58.6%,县城城区火灾16起,占火灾总数的21.3%,乡镇农村(村、寨)火灾11起,占火灾总数的14.6%。
(二)从场所分布看,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火灾仍然突出。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居民住宅火灾20起,占火灾总数26.6%,“九小场所”火灾19起,占火灾总数的25.3%,交通工具火灾11起,占火灾总数的14.6%。
(三)从起火原因看,自燃和电气故障引起火灾居多。今年以来,因自燃引发的火灾32起,占火灾总起数的42.6%,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22起,占总起数的29.3%,因生活用火不慎和吸烟引发火灾10起,占总起数的13.3%。
三、火灾形势预判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和暑期假日期间,各类单位场所经营活动频繁,人流车流物流增加,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大,火灾发生几率增高,火灾防控难度加大,给公共消防安全带来更加严苛的挑战。为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现就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对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隐患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损坏故障、以及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强化对大型商场内部的餐饮场所检查,严查用火用电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居民楼院火灾防范。结合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行动,参照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要求,组织乡镇消防工作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人员以及巡防、保安、物业、专业电工等力量,划片包干,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对居民小区,要督促及时清理楼梯间违规存放电动车、易燃可燃物,提醒住户清理阳台、厨房的可燃物,并及时检查维护空调等大功率用电设备,特别是夏季尤其要加大对老旧小区夜间巡查检查的频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沿街门店,要重点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督促清理违规住人。
(三)进一步推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企业、居民楼院张贴电气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提示,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结果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找准问题突出的领域和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根据行业监管职责,组织生产、销售和施工单位,以及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约谈曝光活动,组织集中观看典型电气火灾事故警示片,以案说法,督促单位加强日常电气消防安全管理。
(四)进一步深化火灾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分批组织单位员工、社区居民、沿街商户集中观看火灾警示片,在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用现实案例来警示教育群众自觉防范火灾。在重点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地铁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的车载视频不间断播发消防公益提示,利用居民家庭数字电视、宾馆闭路电视等平台以及电影院、KTV、网吧等单位自媒体,全面落实开机画面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提示,切实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
永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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