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了12月重点任务清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依照任务清单按时推进相关工作,于2025年1月22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附佐证材料)及2月工作计划报送至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整治专班将每月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整治专班和县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进展。
(联系人:张滔、连小青,0591-24873119,ytdd119@126.com)
永泰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12月份重点任务
一、停放充电环节
1.全县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5:1,加快推动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合理分布点位,方便居民使用。(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2.结合本地实际,参照《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住宅楼道门厅双C通道设计导则》,推动辖区所有的住宅小区和经营性自建房设置“硬隔离”措施。住宅小区已落实“人车分流”措施,从物理上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的,可以不安装阻车设施,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经营性自建房,由属地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责任主体,参照对物业小区的排查整治做法,开展阻车设施安装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
3.对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的建筑架空层,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使用。(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住建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落实)
4.所有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按居民电价执行,未完全落实居民住宅小区充电电价按居民电价执行要求的,要组织相关部门逐个研究推动,确保年底全部落实居民电价。加大充电价格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推动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落实明码标价,研究可行的充电服务费标准。(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国网福州市永泰供电公司配合)
5.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即时配送企业、快递企业使用共享换电模式的电动自行车比率,制定每月推进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在各地市鼓励推行外卖骑手、快递员等人群使用共享换电模式。(县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公安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在楼宇电梯鼓励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已安装的系统要确保系统正常可用。(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县住建局配合)
7.加大对《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南》宣贯力度,指导基层规范管理,增强群众安全停放充电意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住建局、公安局配合)
8.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渠道,加强全链条政策解读宣贯、新闻宣传报道和安全科普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9.各乡镇受理随手拍举报数量均无,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及时妥善处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二、打击非法改装环节
1.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改装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2.在全面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基础上,着手研究过渡期满后,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四、生产销售环节
1.动态更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和充电器销售企业底数,建立清单,督促指导有关企业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获得认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3.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和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一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以旧换新和报废回收环节
1.按照福州市制定的到12月底基本完成以旧换新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快推进以旧换新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县商务局依职责分工负责)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内容,全面开展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行动,推动设立健康评估网点,鼓励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县商务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发改局、国资中心配合)
六、溯源追责环节
1.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对所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亡人交通事故逐起开展溯源调查,严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各环节,依法追究责任,公布曝光品牌型号,健全跨区域办案的联动机制。(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住建局配合)
2.加大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力度,按照溯源调查机制要求,深入开展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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