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闽消〔2023〕165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告征集、单位申报、界定审核,拟调整福建冠景旅游开发实业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等73家单位为2025年度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3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公示期间,如涉及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者有异议的,请致电0591-24873119或者发送邮件至ytdd119@126.com。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后,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认真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附件:《2025年永泰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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