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县委宣传部(含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社科联、文联),统战部(含台港澳办、工商联、侨联),县卫健局、计生协会党组,总医院党委等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