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同意,十四届永泰县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工作展开,对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党组,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委(含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泰县物资公司、福建省永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永阳商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县永阳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大樟实业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40天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