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15号)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防风险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28项)
(一)保持农业平稳发展
1.有效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住生猪产能,保持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大力发展设施蛋禽养殖,稳定肉蛋奶自给水平。提高蔬菜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
2.做强特色农业产业。继续扶优做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竹木七大特色产业全面增长。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争取新建一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农业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
3.大力发展现代渔业。全力推进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百台万吨”深远海养殖项目建设,推动水产工厂化养殖、全塑胶渔排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
(二)积极稳住工业基本盘
1.保持产业链稳定。坚持扶引大龙头、培育大集群、发展大产业,聚焦16条重点产业链,深入落实产业链链长制等机制,突出抓好链主企业,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增产增效、以商招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增强产业发展韧性。
2.保障供应链稳定运行。加强“白名单”企业监测服务,完善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精准做好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物资的运输服务保障。
3.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继续落实各主力燃煤电厂企业保供主体责任,提升厂内存煤水平。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4.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梯次。落实研发费用分段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配套奖励政策,支持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
5.大力实施“榕升计划”。从提升奖励、成长激励、用工扶持、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综合施策,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等给予奖励。
6.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技改项目年度技改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固投统计的项目,市财政给予补助。
7.全面落实稳工业政策。深入实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等一系列政策,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工业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1.统筹抓好政策实施。实施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先保障稳增长、保民生项目。推广新型建设模式,搭建合作平台,吸引优质企业落户,提高建筑产业发展集中度。优化招投标制度,深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实施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投标成本。
2.加快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实施促进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扶持政策,加大对晋升特级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引进大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职能机构等,进一步壮大建筑业总部经济。
(四)强化服务业关键支撑作用
1.全面促进服务业产业化。延续提升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依托六个城规划建设若干个总部经济区或服务业集聚区。加大对现代金融业、软件信息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等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东南会展高地,不断增强服务业集聚效应。
2.持续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加大对批发业扶持力度,强化批发龙头企业激励,支持批发业做大做强。引导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主辅分离,打造一批物流与供应链平台品牌,全市新培育一批供应链平台及企业。推进工业园区二三产融合发展。
3.推进福州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搭建以商贸服务型国家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和多式联运体系。高质量推进现代物流城建设,积极申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力争布局更多的区域分拨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争取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
(五)发挥投资引领带动作用
1.深入实施“项目攻坚落实年”专项行动。完善“3+1”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攻坚行动考核机制,全力提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社会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2.加快推进水利重大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流域防洪防潮、安全生态水系、流域综合整治、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重大水利项目建设。
3.加快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三轴三廊”综合运输大通道,推进立体交通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福厦高铁项目建设,加快温福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丝路飞翔”建设,抓紧建设福州机场二期。
4.拓展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健康、养老等领域的投入。
5.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项目储备工作。用好2022年省下达我市的新增政府债券,加快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使用进度。在聚焦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及时跟进国家、省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调整情况,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6.强化招商项目落地。用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5·18”海交会、金砖国家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等平台,统筹各方力量,招引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已签约项目转化落地。
7.加强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指标。有序承接省级委托下放的省级林地审批权限,提升市县用林审批时效。
(六)推动消费恢复增长
1.增强商贸促消费实效。全面开展“惠聚榕城?福见商旅”促消费活动。落实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多渠道、多媒体扩大闽菜、福茶、福酒、福州鱼丸等“福品”影响力,做强闽菜馆,壮大预制菜产业。进一步完善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等城乡商业体系,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推进内循环畅通。
2.推动旅游消费回暖。实施促进旅游业复苏九条措施,综合采取暂退旅行社质保金、支持旅行社拓展业务、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等,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全面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带动住宿、餐饮等行业复苏。
(七)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尽快下达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保障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及时退付。加快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变现,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以及当年预算安排因情况变化无需再使用的相关资金,及时收回并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加强对县(市)区财政收入和库款运行的监测督导,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八)稳定外资外贸运行
1.促进外资稳中提质。持续实施推进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加大新开放领域招商,支持培育外资企业总部,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企业持续到资,加快兑现各类优惠政策。
2.推动外贸平稳增长。实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大外贸招商力度,重点对接相关龙头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总部园区,谋划贸易回归项目,做大新区、自贸区进出口贸易规模,高效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年内开行,鼓励企业扩大市场采购规模,优化海外仓全球布局。
3.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加快推进自贸区福州片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出台,支持相关机构在自贸区范围内,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择优投资本地企业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闽澳“并船出海”等方式赴境外发行债券。
二、多措并举稳市场主体(9项)
(一)加快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三)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四)完善金融服务。
(五)强化水电气网服务保障。
(六)缓缴或延期办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八)免征相关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九)加大对民航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
三、综合施策保就业(6项)
(一)持续做好稳岗稳企工作。
(二)继续实施职业技能三年行动。
(三)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系列活动。
(四)实施中西部农民工入榕行动。
(五)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生活。
(六)实施保就业税费支持政策。
四、积极稳妥防风险(9项)
(一)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四)强化金融风险防控。
(五)保障粮食安全。
(六)保障能源安全。
(七)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八)全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九)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两稳一保一防”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上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各牵头单位要及时细化出台相关具体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县(市)区抓紧组织实施,提升政策措施协同性、有效性,将各项政策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具体项目上,尽早释放政策红利,稳住市场预期,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领导挂钩机制,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行动,深入一线助企纾困,保障各项措施顺利推进落实。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确保实现全年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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