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永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2﹞5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实施完成内容已经所在地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并通过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审核,现将2022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补助对象和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9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邮政编码:350700)
附件:2022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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