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变成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2年12月23和2023年1月9日对2022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福州市樟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农产品初次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和福州高山青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红星乡高山青果园温室大棚改建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1、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拍摄青梅种植管理培训影片、新建青梅原料收购场所、增设观光工厂设施设备和园区种植区域路面硬化”。该项目自筹资金45.85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37.9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2、农产品初次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厂房内部装修建设、购置厂房加工设施设备和加工厂一层装修地面采用硬化”。该项目自筹资金107.4168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93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3、红星乡高山青果园温室大棚改建项目: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温控智能大棚建设面积7.6亩。该项目自筹资金97.1248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47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5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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