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29号)和《关于印发永泰县2021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樟商务〔2022〕199号)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企业申报,由县商务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我县有5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补助项目已报县政府研究同意,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伍拾柒万元整(¥57万元)(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对以上项目补助对象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县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7日
县商务局:0591-24870086
附件:2021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永泰县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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