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永泰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李梅)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77号)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分别于2023年1月12、13日分别对福州微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的梅李果酒研发实验项目、对永泰县闽杰果蔬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青梅标准园与新品种种苗繁育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经查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查验,相关项目单位完成批复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齐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梅李果酒研发实验项目,实施单位:福州微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地点:嵩口镇,项目总投资65.1942万元,补助金额:18万元。
2、项目名称:青梅标准园与新品种种苗繁育项目,实施单位:永泰县闽杰果蔬专业合作社,项目地点:葛岭镇,项目总投资83.05万元,补助金额:29万元。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月8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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