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福州兴明辉建材有限公司已经不具备原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现撤销该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榕350125200030)及公司所属营运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字号:350125200085)。
自公告之日起,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公司所属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公司于10日内将核发的许可证件上交原许可机关。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永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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