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8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2﹞9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樟政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将补贴明细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财政补贴金额共计58450.02元,其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金额为36850.02元、担保费金额为14400元和保险费补贴额为7200元(详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2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担保费和保险费补贴资金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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