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 94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 153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乡镇、农业农村局逐级审核、公示,2022年全县符合条件的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730.37亩,涉及补助主体(种植户)13个,补助金额29.2148万元;按市、县两级财政1:1配套资金比例,2022年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市级补助金额14.6074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八条措施2022年度市级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附件: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资金分配表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来信投寄: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邮政编码:350700)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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