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1-05 16:50 浏览量: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民主决策、严格行政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在林业工作中得到全面加强。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林业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林业领域的具体体现。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求,是加快深化林业改革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林工作,局党组班子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局属各部门全面落实工作部署,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

  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加快林业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积极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依法将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三重一大”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动实现民主科学决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培养公职律师3人,主要负责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对涉林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等,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加强林政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合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二是积极开展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毁林和乱占林地的行为,严把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关。林地管理与征占用林地档案由专人负责。三是开展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协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专项行动。四是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管理,规范台帐登记管理,减低资源消耗。五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双随机”抽查,并及时信息公布。六是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推进林业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工作体系,福州市林业执法改革在我县推行执法改革试点,新组建了4个分区林业执法中队,每个中队负责处理几个乡镇的林业行政案件,乡镇涉林行政执法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2023年我局办理林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02件,涉及林地面积144636平方米,林木蓄积量359.6立方米,共罚款342.02万元,行政执法过程记录率100%,法制审核率100%,公示率100%。持续加大林业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新途径。认真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紧密挂钩。逐步建立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错案追究、侵权赔偿和案件评价督查等制度。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学习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力求突出主题、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覆盖面广。一是建立对外法治宣传固定阵地。局机关办公地点设置了宣传业务职能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栏,同时利用林业局LED大屏播放法治宣传动画。二是利用“3.12”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大型广场、公园等的户外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展出法治主题展板,制作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受众面达到千余人。三是执法活动案例纳入信息公开内容以案释法。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按照规定不得公开的均予以公开,定期召开“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提高学法普法执法的有效性、适用性。四是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国家、省、市林业信息网站进行宣传,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发挥新媒体在林业法治宣传中的作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林业地方立法不完备。目前,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有一些原则的规定,但是在法律制度和内容的规定上还不具体,开展这些工作还存在无法可依和执法不力的现象。如非法占用林地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违法者不执行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木材加工企业停止审批许可后,只能加强监管,在巡查中发现有在工商部门登记营业执照的企业调运木林进出仓失管,难免存在有处罚无法执行到位。

  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致使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二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学习不够,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执法需要。

  (三)林业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完善。没有建立独立的林业法制机构和编制人员,多数情况下都是临时指派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目前仍然存在部分没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在执法,也没有建立独立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过程缺乏指导、审查和监督,由于人员知识结构及专业背景受限,一些行政案件在审核上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亦难做到业务与法律有机结合。

  五、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开展林业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林业法律意识。 结合法律进机关、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爱林护林意识,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复议应诉及案卷归档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坚决落实好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案件办理前的审核把关、案件办理中的证据固定以及案件办理后的执法监督。确保在执法全过程中做到合理合法,符合规范要求。三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及全局学法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用法、守法力度。

  永泰县林业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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