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检测项目收费目录公示
来源: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8-12 16:12 浏览量:

  根据《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榕医改组〔2021〕1号)、《永泰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实施方案》(樟医改组〔2022〕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23〕44号)、《关于加强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樟政综〔2023〕25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群众需求,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即将试行公共场所检测项目。为规范对外开展有偿收费项目管理,确保收费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公共场所检测项目收费目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8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联系电话0591-62286128反馈。

 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检测项目收费目录

序号

检测产品/类别

检测项目

收费标准(元)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1

公共场所类

空气温度

2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18204.1-2013/3.2

2

公共场所类

相对湿度

2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4.3

3

公共场所类

室内风速

2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5

4

公共场所类

噪声

3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7

5

公共场所类

照度

8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8

6

公共场所类

采光系数

5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9

7

公共场所类

一氧化碳

3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3.1

8

公共场所类

二氧化碳

3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4.1

9

公共场所类

甲醛

5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7.5

10

公共场所类

空气细菌总数

4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3部分:空气微生物 GB/T 18204.3-2013/3.3

11

公共场所类

公共用品用具大肠菌群

4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 GB/T 18204.4-2013/4

12

公共场所类

公共用品用具细菌总数

40元/件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4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 GB/T 18204.4-2013/3

13

公共场所类

新风量

10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1-2013/6.2

14

公共场所类

可吸入性颗粒物(PM10)

20元/点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18204.2-2014/5.2



永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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