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生产主体申报情况,经材料审核,永泰县金烨家庭农场、永泰县春光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福州新之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家种植经营主体符合福州市茉莉花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2024年9月4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有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永泰县金烨家庭农场、永泰县春光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福州新之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经实地查看、材料核对,均为2023年种植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含)以上,符合茉莉花基地建设标准。按照现场测量结果:永泰县金烨家庭农场种植面积36.21亩,拟申请补助金额10.863万元;永泰县春光茉莉花专业合作社种植面积19.73亩,拟申请补助金额5.919万元;福州新之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种植面积5.7亩,拟申请补助金额1.71万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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