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生产主体申报情况,经材料审核,福建汇和茶业发展有限公司1家企业符合福州市绿色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申报要求。2024年9月10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及同安镇有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福建汇和茶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经实地查看、材料核对,该茶园采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对照《绿色生态茶园建设验收考核评分表》对其逐项评分,该生态茶园评分达到福州市绿色生态茶园创建标准,经现场测量,面积为117亩,验收小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拟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1.7万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7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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