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宁食品项目建筑总平面图和管线综合总平面图拟调整公示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9-11 08:33 浏览量:

辉宁食品项目位于永泰县塘前乡,由福建省辉宁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我局已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了该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审查,并于2020年3月20日通过了该项目的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审查。根据该项目总平图拟变更申请,福建省辉宁食品有限公司拟对建筑总平面及管线综合布局进行调整,在保证各项规划指标不突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各类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向我局申请建筑总平面图及管线综合总平面图变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为33174.0㎡,总建筑面积由38273.70㎡调整为49392.04㎡;总计容建筑面积由42242.30㎡调整为48594.21㎡,容积率由1.27调整为1.46,总建筑占地面积由14714.30㎡调整为13457.81㎡,建筑系数由44.30%调整为41.33%;绿地面积由3483.27㎡调整为3317.40㎡,绿地率由10.5%调整为10%;原标准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115个调整为18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83个调整为690个。

二、建筑总平面图布局及管线综合总平面图调整

(1)取消原总平方案设置的2栋检测车间,调整厂房轮廓并增设地下室,增加厂房面积,以满足生产需求。

(2)调整宿舍轮廓,增加房间数量,满足更多的员工居住需求。

(3)场地西侧增设物流出入口,利于园区内部人、车、货分流。

(4)根据调整后的建筑面积,按相应比例关系调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配建数量。

(5)结合塘前绿色产业园园区新之源蜜蜂生态园外立面效果及周边建筑造型,调整厂房与宿舍轮廓及外立面。

(6)根据总平建筑布局和项目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竣工测绘报告调整管线综合总平面图。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建筑总平面图及管线综合总平面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来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来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4832267)。办公地点:永泰县樟城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