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樟政办﹝2021﹞68号)以及《关于永泰县人才公寓扩大申请对象的通知》(樟人社﹝2023﹞119号)的文件精神,经永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审核联席会议研究认定2024年第三季度符合人才公寓选房资格人员审核通过的有2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五个工作日),反馈电话:福建省永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591-24851898(工作日);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19栋202。
附表:2024年第三季度符合人才公寓选房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永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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