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9-24 17:50 浏览量:

  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2023年市级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补助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年8月22日9月10日,我局联合丹云乡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福建天叶中草药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和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赤岸村民委员会承担的赤岸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溪坪村民委员会承担的溪坪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进行验收:

  1.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和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福建天叶中草药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备案文件要求,完成“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三叶青晾晒厂提升项目”项目备案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结算审定金额分别为49.5084万元和20.9766万元。建立财务专账,根据弘华〔2024〕专审字第000018号,项目投资总额70.4850万元,其中: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49.5084万元、三叶青基地晾晒厂提升项目20.976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相对合理。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2.赤岸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赤岸村根据备案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备案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项目结算审核报告(闽咨价[2024]结字184号)审定金额13.7724万元;建立财务专账,根据闽国龙专审字(2024)第169号,项目投资额13.7724万元,已付金额13.3592万元,应付未付金额0.4132万元(预留工程质保金),项目资金使用相对合理。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3.溪坪村三叶青基地灌溉项目。 溪坪村根据备案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备案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要求,项目结算金额9.4514万元建立财务专账,项目已付金额9.1678万元,应付未付金额0.2836万元(预留工程质保金),项目资金使用相对合理。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924日-93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127;通讯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樟城塔山32号);邮编:350700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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