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樟政办〔2018〕119号)文件规定,现对承租户李国宝、唐雅颖调换公租房一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9楼住房管理科
联系电话:24870170
姓名 |
原配租房源 |
拟调换房源 |
调换原因 |
李国宝 |
南江滨 2#212 |
刘岐立塘A区 1#602-2 |
自愿互换 |
唐雅颖 |
刘岐立塘A区 1#608-3 |
城峰路口 301 |
自愿互换 |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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