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需遴选248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永泰县2024年248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永泰县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单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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