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耕地质量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4〕24号)文件要求,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所在地乡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开展永泰县福州市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数据详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2024年永泰县(福州市)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单位1:永泰仙亭山农林有限公司,项目地点:永泰县盖洋乡前湖村,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已完成永泰县福州市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面积100亩,推广商品有机肥70吨,亩施用商品有机肥700公斤,作基肥施用。实施单位2:永泰塘前乡荣柚富家庭农场,项目地点: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已完成永泰县福州市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面积102亩,推广商品有机肥38吨,亩施用商品有机肥372公斤,作基肥施用。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1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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