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青云山御温泉酒店项目调整归并用途补收土地出让价款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12-19 15:49 浏览量:

福州青云山御温泉酒店项目2003挂-09号、2008挂-03号土地用途由风景名胜用地(旅游及配套设施)调整归并为商服(旅馆用地),其他各项规划指标按原出让合同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精神,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樟政地〔2024〕224号)文批复,拟对该项目调整归并用途补收土地出让价款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根据《关于福州青云山御温泉酒店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的函》(樟自然函〔2024〕629号),该项目用地性质由风景名胜用地(旅游及配套设施)调整归并为旅馆用地(090104),其他各项规划指标按原土地出让合同不变。

该项目调整归并用途补收土地价款105万元。

二、上述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即按规定程序与受让人签订变更出让合同。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591)24857851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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