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函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1-03 17:22 浏览量: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委振兴办〔2024〕13号)文件精神,请相关乡镇组织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项目,其中机制创新对象嵩口镇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60万元,用于完善、提升、推广古镇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嵩口模式”;省级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同安镇和嵩口镇)和示范村创建对象申报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6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以完善、提升、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

  请各有关乡镇组织好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送至县委乡村振兴办。县委乡村振兴办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0591-24812201。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2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委振兴办〔2024〕13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