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闽自然资规〔2023〕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1 |
闽江大樟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永泰塘前段项目运输便道材料堆场临时用地 |
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 |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运输便道材料堆场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榕自然资临〔2024〕21号 |
1.5983 |
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6年11月21日止 |
2 |
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专至清凉段道路)临时用地 |
永泰县城峰镇力生村、里岛村 |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钢筋加工厂、材料堆场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樟自然综【2024】667 号 |
2.6849 |
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8年12月13日止 |
3 |
永泰县X184葛岭至丹云段二期工程临时用地 |
葛岭镇溪西村、丹云乡翠云村
|
永泰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临时拌合站、桥梁预制场、弃土场、施工便道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樟自然综【2024】678号 |
7.3678 |
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止 |
4 |
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项目临时用地 |
永泰县城峰镇高峰村 |
福建省永阳振兴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便道和材料堆场 |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樟自然综〔2024〕591 号 |
4.0521 |
2024年11月07日起至2026年11月0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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