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规〔2024〕4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县生产主体申报情况,经材料审核,福建省卢峰茶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云芳茶业有限公司两家家企业符合福州市绿色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申报要求。2025年3月26日,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及同安镇有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福建省卢峰茶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云芳茶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收,经实地查看、材料核对,该茶园采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对照《绿色生态茶园建设验收考核评分表》对其逐项评分,生态茶园评分均达到福州市绿色生态茶园创建标准,经现场测量,福建省卢峰茶业有限公司绿色生态茶园面积240亩、福建省云芳茶业有限公司绿色生态茶园面积286亩。验收小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拟向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绿色生态茶园专项补助资金52.6万元。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4月3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0591-24832127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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