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组织落实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0年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普法工作,我局专门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和局内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玉义担任,副局长林景强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内设各职能科室、中心、所、站、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日常工作,对局各内设机构进行普法工作指导,负责收集资料,提供信息,做好过程与效果评价、年度总结,并接受当地和上级普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二是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普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6.6八闽放鱼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闽江禁渔等活动期间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规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宣传。今年列支经费2万元在大樟溪及其支流的乡村,制作50个关于严禁电鱼、炸鱼、毒鱼宣传牌,强化农村群众、渔民专业合作社、渔民等水生动物保护意识;进行线上宣传。利用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原创或转发的方式在线上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开展线下宣传活动。2020年2月10日上午,组织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欧乐堡水生野生动物展演场所巡查;3月25日、3月26日、3月27日、4月1日多次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大洋镇、清凉镇、白云乡等乡镇开展以“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严禁非法电、毒、炸鱼等违法行动”“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4月16日、4月26日分别组织渔业生产经营主体、21个乡镇经办宣传贯彻《渔业法》及野生水生动物保护法。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全力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中心相继开展双随机工作,确保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实现一趟不用跑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比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可以一趟不用跑就能办证,在网上提供材料,网上审批办证,简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方式便捷办事企业。
四是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频次等要素;充实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涵盖行政监督检查所对应的市场主体,将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科学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局今年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9批次32家企业。并建立完善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加强信用建设。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严重问题企业和单位的打击力度,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永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试行)》,凡本县内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农产品生产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纳入本制度管理。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负责“黑名单”信息的采集、并及时报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汇总、核实和上报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上报已归集的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0%上报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信用数据839条。
六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后,抓好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对内与农业农村部门其他内设机构所属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且建立起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县委编办也重新印发了行业管理机构的“三定”方案;对外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在内部管理上落实“定责、定岗、定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行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无行政执法被诉情况。
七是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执法行动。共印发宣传材料120份,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浅滩、库湾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发现使用禁用渔具的依法予以没收拆除;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共印发宣传材料200份,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对海洋馆水生野生动物进行清查,核实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数量、来源、养殖条件等关键信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理。加强渔政巡查,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毒、炸鱼执法行动。今年我们加强大樟溪日常巡查工作,共查获电鱼案件2起,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保护了大樟溪的渔业资源。
八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红色领航工程”,按照“五个统一”(统一旗帜、统一挂牌、统一布局、统一设施、统一制度)原则,全面推动基层组织阵地大整顿、大提升。4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均派驻第一书记,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建立“一支一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8个。开展村务工作者选聘两批次116名;推进“百名硕士进永泰”,储备一批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成立形式多样的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队等农村社会组织,将河道管理、村容村貌、山林管理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建设村级资金网上公开平台,公开21个乡镇234个村居的村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群众监督村务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实现全县255个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县、乡、村、院落”四级法治宣传阵地试点。
九是开展民法典宣传。为弘扬法治精神,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推进基层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素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以丰收节为契机,在活动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朋友送上了一道丰盛的“法治大餐”。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涉农法律咨询答疑摊点。由我局农业机械、种植业、科教信息、畜牧水产等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向各农产品参展单位、农业经营者、农民群众发放民法典、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农业法制宣传手册、渔船安全生产手册、疫情防控手册、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90多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0余人次,并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求,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农机安全等方面出发,对农民群众进行深入法治宣讲。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政策的普及面,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满足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实现农民群众精神和物质“双丰收”。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全面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依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
二是突出执法办案,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齐配强农业执法力量,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不断健全部门联合、行刑衔接等执法机制,构建农业综合执法新体系。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公开农业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制工作氛围。深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抓好重点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涉农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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