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3-01 16:14 浏览量:
     2020年,永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深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永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理念,切实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进一步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行政执法部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来抓,当作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做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作出具体研究部署。

(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均强调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县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向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履行职责不推诿。县政府常务会议经常结合会议议题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认真组织全县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组织全县6678名干部参加2020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活动。

二、健全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永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多方方案协调和合法性审查后,集体讨论决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决策结果及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网络公开《永泰县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指导标准》《永泰县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补充规定》等。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决策的涉及法律的事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审定前必须经过法律论证和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上县政府常务会议,不作决策。定期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县长办公会议,将事关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财政预决算、规范性文件、国有土地出让、大型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列入议程,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的现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权限和发布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或者各部门报请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确保文件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使之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根据《县政府文件拟草送审程序》、《县政府会议纪要拟草送审程序》规定,凡是要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县政府的所有会议纪要,只要涉及相关法律的都必须先经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把关,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法律意见。通过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把关,保证文件“制定依据的有效性、内容的准确性、格式的规范性、出台的必要性”。对于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福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报备规范性文件。今年按时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总共报送规范性文件11份。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报送上一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所有县政府发文目录。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行政复议工作。我县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化解争议、维护稳定的大事来抓。在工作机制上,为使每起复议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严格了复议案件办理制度,确立了行政复议主审人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查,严守办案程序,重要的行政复议决定都经过县长或分管副县长签署,实行层层审查把关。在案件审查环节,实行办案公开、公正,对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坚持实地调查,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不放过一处疑点。积极探索创新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不断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2020年我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其中受理17件,不予受理1件,上年结转2件。其中,复议机构为县政府的17件(包含上年结转)、县公安局的3件(包含上年结转)。

2020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结17件(包含上年结转)。受理的案件涉及公安、林业、土地、人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类别。已审结案件中,5件审理结果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审理结果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件为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3件为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达58.82%

(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履行应诉职责,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支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明文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行政诉讼案件至少应指派1名本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共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0年我县行政机关总计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1件,其中本年度发生31件,上年结转10件。截至目前8件未审结,其余案件已审结。法院已审结的33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件/次。从法院审理情况看,驳回诉讼请求6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的14件;一审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8件。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在严格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审查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书管理办法》,对所有新增、轮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永泰县行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认真清理审查,梳理并公开永泰县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其中:行政机关50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9个、受委托的单位12个、永泰县行政执法人员名单440人。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永泰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将依法行政指标考核纳入2020年度绩效评估的考核范围。在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中,制定考评规则,对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定期组织开展乡镇、部门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从根本上和制度上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扎实开展。在已建立年度绩效考核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的基础上,由县司法局分别于7月中旬、12月上旬对各乡镇、各执法单位围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进行案卷抽查,共检查21家行政执法部门450份次行政执法案卷,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提高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及时整改,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案卷的合法化、规范化,确保做到依法行政。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对照我县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逐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序推进。全县共有18家执法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平台、信用平台等途径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对行政权的制约监督。各部门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依法对外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过细化处罚条款,明确处罚标准、范围和幅度,规范具体处罚程序,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合理压缩权力空间,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推进了行政处罚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很大程度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行政处罚畸轻畸重、前后不一,随意性过大,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致和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问题。

六、重视学习,提供保障,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增强法制机构人员配置,适应法制机构工作需求,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注重法制机构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讲座,订阅政府法制相关学习书籍、刊物。提高信息化辅助办案的水平,采购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一体机等硬件和法律法规查询、文献检索数据库等信息系统,提高办案水平,增加办案效率。增加法制机构人员数量,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起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总体上看,2020年我县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一些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法治政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20年,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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