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林业局 时间:2021-03-15 16:18 浏览量:

2020年以来,永泰县林业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福建省森林条例》所赋予的职能,加大力度整治无证养殖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滥砍滥伐、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

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以“热情、优质、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2020年永泰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及审批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行政执法

2020年,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6起,罚没款共计54余万元;其中,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无证养殖竹鼠等案件成为今年林政案件的重点。通过全体执法人员的努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县林区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行政审批

2020年共审批办结林业行政许可1842件,其中木材运输证976件、检疫证438件、林木采伐许可证372件(其中珍贵树木报省局批9件),野生动物猎捕证1件,林地已审核审批55个项目(林地面积144.5196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6855510元)。及时将采伐、林地等审批文件和图移交局林政科开展监管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行政执法

1.抗击疫情,规范养殖。根据中央及省、市对新冠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自疫情发生以来,县林业局共组织林业执法专项行动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对全县范围内养殖野生动物的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共查处无证养殖竹鼠8件。对查处的竹鼠,执法人员会同相关林业站人员做好存栏清点工作,保证疫情期间,竹鼠存栏数量不减,同时,执法人员还不定期开展走访,对因死亡造成的存栏数量减少的,逐一建立台账,以备查档。

2.专项行动,严格执法。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今年以来,永泰县林业执法部门对城峰镇周边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高速沿线、大樟溪两岸等可视范围内非法占用林地、毁林种果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重点对城峰镇沿线进行巡查,共发现违法线索20余处,涉及违法行为人50余人。对10起毁林案件予以林业行政处罚。

根据目前防控松材线虫病的形势,今年以来,共组织执法人员50余人次,开展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执法的重点围绕疫木加工厂及涉林企业的木材运输及涉及松木外包装等进行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疫木加工企业的生产秩序,有效管控了疫木运输。

3.积极作为,加强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入乡镇、学校利用举办专场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今年以来,组织相关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单页700余份。

4.加强学习,提高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县林业局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行政执法人员针对今年刚颁布的《森林法》,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在参加省林业局组织的视频培训会的同时,利用空闲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对以往办理的林政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汇总,针对照新颁布的《森林法》逐一找出不同,为日后依法行政奠定扎实基础。

行政审批

1.积极学习,优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县林业局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入驻的事项业务都能熟练掌握,脚踏实地做好服务工作。在服务质量上做到热情、周到,对服务对象的咨询给予正确无误的解答;遇到群众有疑义的地方,能够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说明直至其理解;遇到服务对象文化程度有限不会正确填写表格时,进行主动指导;没有与服务对象争执与不愉快现象,并做好与局相关科室协调勾通,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提早介入,重视节点。对永泰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早介入,对项目选址前期进行把关,指导用林报批,参加各项目协调会,并对需反馈的会议纪要和报批进度及时反馈。今年每个项目都上多规平台核对是否符合各部门规划。林业部门主要核对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一般湿地、福州市绿化保护带、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及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等。核对每个项目是否符合原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35号令及福建省贯彻意见等相关规定的用地条件,并给予及时反馈,保证每个项目都能得到审核审批。

3.认真梳理,统一流程。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县推行的统一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及时按照上级最新要求,完成修改对接绑定国家、省、市、县四级同一政务清单管理系统,修改林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申请材料关联等,做到同一事项国家、省、市、县四级同一办事目录清单、同一申请材料、同一办事流程等,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工作节奏和审批进度。

4.压缩时限,依法审批。县林业局入驻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中的承诺件均压缩在三个环节内,即办件马上就办,当场办结,承诺件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入驻的事项都在林业局窗口完成受理、审查、审批办结或上报。需要局科室审核和现场查验的事项,提交业务科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和现场查验工作。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并发《受理通知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更正后,予以受理,并发《受理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全部申请资料并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5.认真审查、及时办理。认真受理、审核、组件上报审批,重视县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的时间节点和项目报批时限,及时做好跟踪、上下协调和反馈,争取省市林业局对永泰县项目审批的支持。平时对林业行政许可办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参加建设项目等各种协调会,乡村规划评审会等,并对县委、县政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及2020年县重点项目报批进度及时做好反馈。

三、2021年工作思路

)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县林业局将继续强化强化岗位培训,强化对新颁布的《森林法》的学习,做到执法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知识,而且要掌握林业专业知识,并善于运用这些知识去处理各种行政案件,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

下一阶段,县林业局将继续结合“防火宣传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等活动,利用执法检查、专题宣传等活动将有关宣传单页及宣传物料发放给市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保持高压态势,紧盯关键节点。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继续落实毁林建墓、保护野生动物,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等行动。坚持每周安排人员对重点林区及涉林企业进行检查,并建立巡查台账,建立有巡查、有记录的工作常态。同时,还将继续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反映较为激烈的毁林开垦、滥砍滥伐、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将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做到反映一起、立案调查一起,以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重视县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的时间节点,注重项目报批时限和省、市、县报批时间,及时做好跟踪、上下协调和反馈,争取得到省市林业局对永泰县项目审批的支持,使每个项目都能按时完成审核审批。及时将采伐、林地等审批文件和图移交局林政科开展监管工作。

(三)行政审批“提前看”,执法案件“回头看”

对永泰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早介入,对项目选址前期进行把关,指导用林报批,参加各项目协调会,并对需反馈的会议纪要和报批进度及时反馈。

县林业局将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林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未按规定复绿及继续违法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以达到林政案件处罚的最终目的。

(四)把关日常工作,规划科学布局

2021年,执法人员将在日常巡查、走访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群众涉林信访问题将加大调查力度,结合“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入户走访,沿线调查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

继续做好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森林植物检疫证榔、林木采伐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科研、药用、展览)、猎捕证(野猪)等林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群众咨询件,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林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进行指导。

2021年永泰县不在实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恢复使用林地定额管控,科学安排用林定额,优先保证省、市、县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控制经营性项目使用定额。

                                    永泰县林业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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