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03-15 17:45 浏览量: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实现“办件”119件,事项配置常见问题429个,即办件和减时限比例超过90%,审查要点事项数占比达到100%。一是细化梳理,公开信息。动态调整依申请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二是压缩时限,减少证明。实行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三压缩”,提升服务效率。在申报材料上进一步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优化。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三是推行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本级的证明事项和可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以及材料,并制作标准化“告知承诺书”。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双公示”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2021年,我局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双公示信息117条。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我局及下属公共事业管理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中,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或签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纳入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2021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用承诺书17件。

    二是规范日常“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制定《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细则、计划和清单的通知》,对15个行政检查事项实行抽查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2021年我局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28批次59家企业。

  (三)制定公布权责清单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共452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277项、行政强制25项、行政确认2项、公共服务2项、行政监督检查31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其他权责事项71项。

    二、依法行政体系制度完善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永泰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律师等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2021年我局完成规范性文件《永泰县境内流域水产养殖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审查工作。根据县司法局要求,对2019年以来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聘请福建秉峰律师事务所侯斯平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我局作出重大决策前,均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及法律顾问意见,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后,抓好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对内与农业农村部门其他内设机构所属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且建立起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县委编办也重新印发了行业管理机构的“三定”方案;对外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在内部管理上落实“定责、定岗、定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实行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建立执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无行政执法被诉情况。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农业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开展专项执法监管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3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202个,完成省市农资抽检8批次,自行抽检20批次,合格率100%,立案查处一起,罚没1.2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是强化畜禽领域监督执法。实行与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认真摸排私屠滥宰窝点,据统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城区及周边乡镇农贸交易市场及30多个摊点;强化养殖场户监管,重点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监管,规范养殖档案,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纠纷调处工作,共处理诉求件12起,现场督促整改5个。

    三是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检查20个养殖场用药情况,抽检32个批次水产品,鱼苗送检2个批次。加强大樟溪日常巡查工作,没收电鱼机2架,联合乡镇派出所、河长办、河湖物业、库区中心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没收违规网具150多张。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受理诉求件224件,主要涉及畜牧、渔业、房屋违建等方面,及时回复率为100%。此外,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件,均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反馈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2021年永泰县纠纷发生总数12件,其中仲裁委受理纠纷数2件,分别为姚梅锋与唐福仁承包地纠纷一案、张而振与郑广官承包地纠纷一案;乡村调解数10件,分别为大洋镇大展村土地承包纠纷,大洋镇苍霞村土地确权纠纷,洑口乡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争议纠纷,盖洋乡盖洋村土地确权纠纷,霞拔乡南坑村土地确权纠纷,岭路乡云山村土地确权纠纷,嵩口镇赤水村土地确权纠纷,永泰县盘谷乡新丰村土地承包纠纷,永泰县盘谷乡洋里村土地承包纠纷,永泰县东洋乡东洋村土地承包纠纷,成功化解了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止于萌芽。永泰县2021年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坚持农业执法办案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渗透到农业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永泰政府网专栏公布《关于福州亚国龙畜牧有限公司“不遵守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关于嵩口镇彬彬生猪定点屠宰场“不遵守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案》,利用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广泛普法促进农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是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行业职能,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农业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法治农业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农业法律法规普及率。结合“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等主题日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农业生产监管、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农民提供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免费提供印有宣传标语的购物袋、小扇子等小礼品。

    三是结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在全县检查点及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发放各种宣传材料8500多份,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制度,健全了政府组织、部门牵头、乡村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通过“法律六进”活动进行普法。结合“法律六进”,利用培训班、三下乡、农业节庆等活动进行现场讲解。并通过现场指导、充分利用农忙季节,深入田间地头、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计20余场,受教育人员780余人,从而使群众对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是提升机关干部法治素养。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推动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并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本地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专项答题”、“党内法规专项答题”等活动。

  五、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类培训,举办两场以上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培训学时32学时以上,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是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法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环节。组织开展两场法治专题讲座,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普法清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和民法典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累计达到4次以上。精选年度执法案例,公开发布以案释法。

    五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2022年实现50%的行政村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培训、监测和动态管理。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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