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永泰县人社局 时间:2023-01-06 11:14 浏览量:

  2022年永泰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永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坚持把深入学法用法、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主动履行各项职责,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室分工协作,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简化服务流程。2019年以来我局根据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编制了《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公布,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60项,对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并绘制业务流程图,通过认真梳理,不断压缩办理时限,90%以上对外业务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达到便民、高效的目标,审批服务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实施“放管服”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全部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公布办事指南。如取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资格核准(改后续监管),对于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综合管理3个事项由审批改备案,直接取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小企业资格认定、促进就业税收优惠人员和企业资格认定、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年检等事项。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了加强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管理,依法规范经营行为,2022年我局分别在6月、10月依法对市场主体(包括中介企业)开展了两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活动。一年两次执法活动分别对市场主体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每次抽查的企业涵盖劳务派遣企业、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严格程序执法,对于守信和诚信等级A级企业减少检查次数,未存在随意检查问题。 

  三、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确定行政决策范围,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等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集体会办、民主决策的要求,在局务会上反复论证和审查,有效预防了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在作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决策前,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意见,经过专家论证、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才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近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决策内容违法的情形。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完善或者停止执行。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鼓励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达成行政管理目的。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出示或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在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行政处罚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行政决定时,采取重大法制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集体讨论通过。同时,我局在上级指导下,完善统一的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执法案卷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材料齐全。 

  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所设立职能,组织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认真核定工作所需持证岗位数量并及时开展核查登记工作,确保从事执法工作人员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取得执法证件。同时根据“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建立《永泰县人社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现我局共有16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为加强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局规定每年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权益。努力完善行政调解、信访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机制,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办理效率。处理劳资纠纷时采取调解或仲裁等多元化解机制,积极采取“柔性”解决争议的方式,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让矛盾在企业内部合理“消化”,让劳资双方以达成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案。2022年度,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收件劳动争议案件119起,立案111件,结案率96.6%,涉案金额达936.66万元。另外,我局在21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设立人社局人民调解委员会林煌銮调解工作室,对处理农民工欠薪、劳动争议案件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平安建设宣传、“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活动契机,结合本单位工作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宣传手册、购物袋等形式对《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全年共发放《人社系统政策汇编便民政策问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宣传手册和普法宣传单1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在全县营造“劳动光荣,欠薪可耻”的良好氛围。 

  今年是新冠疫情爆发的第三个年头,永泰县人社局积极开展硬核疫情防控宣传行动。我局党员干部、普法志愿者加入职员服务队,在社区、企业防控一线分发宣传单、宣传防疫知识等,累计入户宣传排查走访14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16幅,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民权利义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400余份,并结合微信群、QQ群,线上线下多方位提高辖区居民对防治的知晓率。不仅如此,我局工作人员还做好轮班值守,做好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和聚集人群劝离等工作,通过一系列宣传举措坚定了居民群众疫情防控的信念,消除了群众恐惧心理,切实凝聚了人心。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 

  1、我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集中学习,并进行学习交流 

  2、我局组织全局部职工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及在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学习了《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等公共法,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律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全局所有干部都参加学法考试,成绩合格率达100%通过组织网上学考,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3、组织局工作人员旁听永泰县人民法院庭审及在网上观看法院庭审直播,加强了我局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了法治化工作水平。 

  七2023年工作安排 

  1、认真完成每年每个节点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普法水平,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形式 

  2、全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宪法》、《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把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3、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案卷、文书档案留存工作。强化证据意识,在每一件执法案件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搜集证据。尽最大的努力避免因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加强监管,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日常巡视检查机制,防患于未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发挥“两法”衔接应有作用。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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