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时限,减少证明。实行申报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三压缩”,提升服务效率。在申报材料上进一步对申报材料进行梳理优化。凡是申请材料为电子证照的,来源渠道选择“政府部门颁发”,上传方式同步“电子证照”,配置对应电子证照目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取消“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_设立”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_设立”等事项,将“乡村兽医登记”、“执业兽医注册”等事项改为备案,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1家动物诊疗机构:永泰县樟城镇巧巧宠物诊所,其职业兽医人员已办理职业兽医备案。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执业兽医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对我县新增的职业兽医进行备案。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16个行政检查事项实行监督抽查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计划的通知》,确定12个部门年度抽查计划任务事项数量。今年以来共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数量15个,累计对55家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药、肥料、种子和饲料等事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今年以来制定跨部门检查实施方案5个,累计对5家企业开展联合抽查。抽查结果通过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实现数据共享,提升了监管水平、监管能力和监管成效。
(三)推进农业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做好公共信用信息上报工作,按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规范上报已归集的信息,实现信息归集常态化,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100%上报至“信用福州”网站公示。抓好基础信息的归集,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充分挖掘信用数据,加大双公示数量,提升数据质量。截止目前我局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录入双公示信息21条。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开展专项执法监管活动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及日常监测,加大随机抽检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个农产品,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保证疫情期间合格农产品的上市。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农残快检任务11495批次,合格率99.9%,兽残快检任务851批次,合格率99.9%。县级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检878批次,合格率100%;迎接省市农业部门开展例行监测15次,共抽取样品329批次,暂未发现重大农产品安全问题。
二是开展农资经营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 12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40 个,完成省市农资抽检7批次,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种子质量抽检6批次。为确保乱象整治到位,已将农药、肥料、兽药、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监管,现已纳入农资平台监管企业共计113家,其中农药企业46家,肥料企业45家,种子企业7家,兽药经营企业9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6家。今年已开展线上执法巡查操作121次,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执法巡查,实时掌握购销动态,对农资企业购销异常和用户购用异常进行及时调处,有效提升了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三是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多人次,检查6个养殖场生产、用药、销售情况。配合县级水产品质量抽检6个批次,配合国家农业部抽检6个批次。开展大樟溪日常巡查工作,今年3月,联合乡镇派出所、河长办、河湖物业、库区中心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没收刺网1张,违规地笼100多个。
(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原则,建立了以村镇调解为主、县级调解为辅的多元调解联动机制,调裁并举处置纠纷案件。每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先由所在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村调解不成的,由当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再进行调查、调解和处理。村镇调处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方可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县仲裁委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每一次案件受理前,先行组织调解一次,邀请纠纷所在村、镇的调解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研判分析案情,将调解撤销仲裁申请或调解达成协议作为仲裁结案的首选目标。创新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司法调解“四结合”,合力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裁决,力求“办好一案、教育一片”。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一)突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制定普法宣传年度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形式多样普法活动,5月27日,在嵩口镇月洲村开展“促乡村振兴·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聚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活动中为我县首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了授牌。5月31日,为加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我局组织我县66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加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直播。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护法,9月23日,联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在中国农民丰收节福建省主会场嵩口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开始前,在舞台LED屏滚动播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等宣传片,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年度集体学法2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2022年共组织75名干部进行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培训,在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内容比重,今年以来已举办两期。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按照《福建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部署,深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科学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能力训练,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农村普法问题及建议
一是人员方面,县级农业农村局普法机构人员数量少,一个人身兼多职。所配备的力量与新形势下所承担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不相适应。二是经费保障方面,普法工作经费不足,没有专项经费,农村普法阵地打造等普法工作开展受到经费因素制约。三是普法群体方面,农民普法教育难度大,工作成效难以显现。大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普法教育组织难、参入率低,效果不明显。
建议一是加强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机构人员。通过充实内设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数的方式,保障必要的工作力量。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和农村学法示范户创建等农业农村普法工作。三是加强培训,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视频培训培训班等方式,邀请专家对县级农业农村法制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提高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
(二)加强事中事后工作问题及建议
主要存在事中事后监管缺乏标准化、规范化流程,监管内容不清晰、部门合作不协调,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基层监管压力大等问题。建议省市部门出台标准化、规范化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确定抽查重点的智能化,如“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能够自动生成分析报告,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多种综合监管执法,开展部门内集中执法,开展多个部门联动执法,上下级部门联合执法,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五、2023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各类培训,举办两场以上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培训学时32学时以上,加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是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将法制工作纳入重要义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环节。组织开展两场法治专题讲座,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切实增强法制观念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普法清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和民法典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累计达到4次以上。精选年度执法案例,公开发布以案释法。
四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2023年实现25%的行政村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培训、监测和动态管理。 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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